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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完美敌人(卧底1v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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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七十五章阿根廷
      十月底,当北半球的纽约滑入晚秋,南半球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正是花开荼蘼的暮春时候。
      下午的乐理课结束,荆夏把桌上的乐谱和笔记都收进手提包,摁开手机看了看时间——五点整,先吃点东西垫肚子,再乘学校门口的巴士去往科隆剧院……
      她默算了一下时间,赶上晚八点的玛塔·阿格里奇钢琴演奏会绰绰有余。
      那就不用去图书馆旁边那家咖啡厅敷衍了,东西又贵又难吃,咖啡简直和唐人街老中医开的汤药有一比。
      荆夏盘算着,心里莫名多出一股期待和恐惧,起身的时候凳子往后,撞到一具高大的身体。
      那人手里也拿着包,落在地上,里面的乐谱散出来,飞得到处都是。
      “不好意思……”荆夏有些局促,慌忙蹲下来,想帮他去拾那些铺了一地的乐谱。
      “你是钢琴系的‘东洋玫瑰’吧?”
      一道清朗的男声在头顶响起,荆夏抬头,看见一个眉目清秀的白人男孩——棕发碧眼,问她话的时候,一双眼睛忽闪忽闪地发着光。
      她蹙了蹙眉,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多了个‘东洋玫瑰’的外号。
      应该是上个月的学院音乐季,她代表钢琴系演奏了一首《野玫瑰》改编的探戈钢琴曲——一战成名,有时候就连走在路上,她都总能收到路人突然的搭讪和夸赞。
      荆夏有时也觉得头疼。
      “我叫费利佩,也是钢琴系的学生,今年……”
      “我不是东洋人,”荆夏打断他,也不管这样会不会给人不够礼貌的印象,“我出生在纽约唐人街,细算起来,应该叫‘唐人街野玫瑰’会更合适。”
      面前的男孩眨着眼睛看她,有些尴尬,直到荆夏弯起唇角,将手里的乐谱递给他,“我叫荆夏。”
      离开纽约快一年了,她没有用回原来的名字。
      她还是喜欢叫自己荆夏,因为那是一段无可替代的过去。
      公车在位于市中心的七月九日大道停下来,荆夏跳下车,快速将手里剩下的半杯咖啡喝干净。
      “你的票买在哪个区域?”荆夏转身询问费利佩,随手把空杯扔进垃圾桶。
      费利佩一脸懵懂地摇头说:“我还看不太懂西班牙语,不过好像……”他顿了顿,从上衣口袋摸出一张票递给荆夏。
      “a区第四排30号,”荆夏喃喃,继而一顿,从包里摸出自己的票根——a区第四排28号。
      “我们居然在一起,”她怔怔地看向费利佩,把他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。
      玛塔·阿格里奇回到故土阿根廷的首场演奏会,本来就是一票难求,更何况是a区第四排的票。
      她可都是找温大小姐动了些手脚才买到的。
      想到这里,她有些难以置信地看向费利佩问,“这张票你买成多少钱?”
      “五千比索。”
      “……”荆夏听见这个比她便宜了不知多少倍的价格,差点吐血。
      要不是因为之前霍楚沉让贝斯给了她一笔钱,她估计还真舍不得掏腰包买这么好的位置。
      费利佩似乎也看出了她的异样,有些不好意思道:“这是我下午捡漏买到的。应该是有人花钱订了,但是突发意外没有确认取票,我就捡走了。”
      “哦……”荆夏勉强笑了笑,肉痛地摸摸钱包。
      两人安检完毕进入演出会场,灯光熄灭,人声渐止。
      舞台上,已然头发花白的阿格里奇走上舞台,在钢琴前面坐下来。
      一串缓慢而沉重的渐强音,和弦阴郁而压抑,像一片沉沉压下来的乌云——《拉赫马尼诺夫第二钢琴协奏曲》,荆夏从听到的第一个音符开始,就红了眼眶。
      几百个日夜,她无数次地回想过她和霍楚沉最后的对话。
      她说她想去布宜诺斯艾利斯。
      他说好。
      她说她想听玛塔·阿格里奇的演奏。
      他说好。
      可是一直到演出结束,所有人起立鼓掌。剧院被淹没在欢呼和喝彩的音浪里,荆夏都没有等来她期盼的那个人。
      这种感觉很不好,不同于歇斯底里的悲伤,只是一种真空的寂静。
      什么都有了,唯独没有他。
      “你不走吗?”费利佩把手拍得通红,连脸上都是兴奋的光。
      荆夏怔愣地抬头,好半天才勉强牵起嘴角笑了笑,说:“你先走吧。”
      “我还想自己坐一会儿。”
      “哦……”费利佩从包里摸出一张纸,写下自己的电话递给她,“那你回去路上小心点,有事可以给我打电话。”
      “嗯,”荆夏点点头,对他挥手。
      她一直坐到剧院工作人员来清场。
      灯光一盏一盏地熄灭,寂静的空间被黑暗围猎,逼得她不得不离开。
      晚上十点,路上的行人没了白天的匆忙,闲庭信步地回家。有遛狗的上班族,有约会的小情侣,还有一对老夫妻,正对着手里的旅游攻略找坐标。
      “你好。”
      荆夏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,被妻子拦住了。
      “不好意思,”老妇人抱歉地笑笑,问她,“请问你会讲英文吗?”
      荆夏点头。
      妻子松了口气,凑上去,把手机拿给她道:“你知道这个酒店在哪里吗?我们从纽约过来,不是很熟悉西班牙语。”
      “纽约?”
      这两个字像魔咒,每次听到,总会带起心里最细微的电流。
      妻子点头,皱眉抱怨道:“飞机晚点了,之前预定的酒店接机没联系上。过来之后才发现忘了准备通信卡,打了个车,司机把我们带到这里,我们相互之间都听不懂,只能先下了。”
      “哦……”荆夏对她的抱怨不感兴趣,随意应了一句。
      “本来飞机上遇到个年轻人,说是跟我们往同一个方向走,可以带我们一起。”
      妻子还在继续控诉旅行的不幸,“结果不知道他在急什么,下飞机后像赶命一样,闷头狂奔,我们两今年都七十几了,怎么可能跟得上。所以就跟丢了……”
      “这个酒店离这儿不远。”荆夏打断老人的喋喋不休,指着前面道:“你从这里往前走,走过两个街区,然后左转就能找到的。”
      “两个……街区?”老妇人顿了顿,一脸不解,“两个街区是指……”
      “就是两条街,”荆夏答。
      “然后往右?”
      “……”荆夏无语,纠正道:“是往左。”
      “哦,好的好的。”妻子点头,又重复一遍,“叁个街区,往左。”
      “……”荆夏彻底语塞,看见夜色里两个渐行渐远的老人,无奈跟了上去。
      “我刚好也要去那边的酒吧找人,一起吧。”
      *
      夫妻两的酒店位于carlos地铁站对街,是市中心里很多游客喜欢光顾的区域。
      可能是感念他乡遇故人的幸运,夫妻两一路都像是打开了话匣子,对荆夏热情得不行。
      短短十多分钟的路程,妻子已经把荆夏从年龄到婚姻状况的消息打听了个遍。荆夏觉得如果她没有斩钉截铁地告诉她,自己早在两年前就已经订婚,老妇人可能真的会开始给她物色对象。
      “就是这里了,”荆夏看着面前酒店的店招,把旅游手册还给夫妻两。
      妻子感动得要哭出来,抱着荆夏说了好几声谢谢。她让丈夫先上楼放行李,自己拉着荆夏往对面的酒吧街去,说什么都要请她喝一杯。
      荆夏无法推辞。
      两人在一间装潢特别的酒吧门口停下了。
      不知道店主人是不是去过纽约,荆夏总觉得这间店的装潢,同纽约那家拥有“星空舞池”的餐厅异曲同工。只是大约为了后期维护方便,店家把水族箱换成了点缀着闪灯的水墙。
      两人赶得凑巧,进去的时候,台上刚好在演奏探戈。
      现场的舞池里,有专业演员在表演。另外感兴趣的客人,可以在另一边的舞池里起舞。
      荆夏刚坐下,就有一个梳着油背头的中年男人过来搭讪,笑盈盈地想邀请她跳舞。
      她看了看男人西装裤前面,那个亮敞的大h皮带扣,微笑着摇了摇头。
      然而男人却哂了一声,不依不饶挡在荆夏面前,慢慢旁边有几个正在跳舞的年轻男人也围了过来,应该是这人的同伙。
      荆夏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      来阿根廷的这段时间,她除了念书就是练琴,几乎不出门,更是很少来这种地方。可是没想到一来就遇到当地小混混,真不知道该说自己运气好还是不好。
      荆夏轻巧地笑了笑,坐着没动。
      倒是一边的老妇人有点被吓到,拿出手机,用贫瘠的西班牙语颤巍巍地道:“警察!警察!电话!”
      领头的流氓根本不理,直接伸手要去抢她的手机。
      “啪!!!”
      一声惊响。
      荆夏握住男人还没来得及落下的手,用力往后一拧!
      “啊啊啊——”惨叫声盖过音乐,酒吧里的客人都纷纷看过来。
      “这些事我本来不想提的,”荆夏无奈,但话语间又充满了十足的狠戾,把“爱马仕皮带男”的胳膊拧得几乎折过去。
      “混黑手党至少先学学人家的穿衣品味,先把你肚子上这个大h藏一藏,不然只会让人觉得你是个小流氓。”
      很中肯的一句劝解,但皮带男听不懂。
      他惨叫着向同伴求救,等荆夏分散注意力去观察同伴反应的时候,伸手从桌子上抄起一个啤酒瓶。
      “砰——”
      酒瓶炸裂在耳边,荆夏恍惚了一瞬,发现那瓶酒似乎并没有落在自己头上。
      一个高大的阴影罩下来,像一团充满压迫感的云。
      她感到耳鬓擦过一丝温热的呼吸,极轻极轻,却让人想起海洋和星尘、还有被暴雨冲刷的大地。
      心跳一滞,一种激动和恐惧同时爬上心头,她不敢抬头去看,害怕再一次看见空无一人的剧院音乐厅。
      酒吧里的骚乱在继续,挑事人的哀嚎在继续。在霓虹闪烁的灯光下,在酒精烟草的氛围里,他朝她笑。
      荆夏听见那个熟悉的低沉声音。
      霍楚沉静静地看她,而后半开玩笑,半认真地问,“一起?”
      lt;正文完gt;
      ——————
      霍老板:一起混过铜锣湾。
      夏妹儿:一起砍过陈浩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