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气生财12
假期的时间过得总是分外迅速,到了最后一天,古镇上也实在没什么可玩的了。
谢萦二人早早回了客栈,却看到对面街道上的大排档边正闹得沸反盈天。两个女孩远远看了一阵,方柠忽然惊呼一声:“哎呀,那不是欣辰吗?”
被围在人群中央的,果然就是前几天和她们一起玩的欣辰。
两人越过人群挤过去的时候,发现和欣辰正坐在一只塑料椅上,一手捂着肚子,一手捂着嘴,表情看起来很不舒服,说面如金纸也不为过了。
一个阿姨正站在一边拍着她的后背,旁边还有一个大叔。
大叔围着条旧围裙,手上还戴着脏兮兮的劳保手套,显然是烧烤摊的老板,正急赤白脸地和周围的人争辩着什么。
谢萦问道:“这怎么了?发生什么事了?”
晚上正是烧烤大排档最热闹的时候,旁边很快就有人七嘴八舌地解释:
“你们和他们是一起的?刚才有个小哥吃着吃着就开始吐血,哎呀,那血吐得满桌子都是啊,当时我们大家都吓死了,有人去扶,结果小哥一下子瘫在地上,起都起不来了!”
“剩下几个人也都说胃疼啊,这不都拉诊所去了吗,就这个姑娘症状轻点,留在这里休息。”
谢萦与欣辰她们年纪相仿,给欣辰拍后背的热心阿姨以为是欣辰的同伴来了,顿时来了精神,对着老板斩钉截铁地总结陈词:“肯定是你们摊上的东西有问题!”
聚在一边的游客帮腔:“食物中毒啊这是,饭店要负责的……”
“什么情况,不是诺如病毒吧?”
“给一桌子人都吃倒下了,这放什么了这是……”
眼见着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,大排档的老板急得不行,辩解道:“那桌的肉和海鲜都是今天新进的,同一批货,别人吃了都没事!”
他一边吵,一边指着周围几个人,“这肉串都是一批的肉串的,你吃了有事吗?你吃了有事吗?我家的肉根本就没有问题!”
也许是周围吵吵嚷嚷的实在太闹,欣辰的脸色本来就已经奇差无比,这下痛苦地捂着胃,一下子就吐了一地。
这下最后一个症状轻的女孩也开始上吐下泻,众人赶紧拦了辆出租,把欣辰一起往诊所送。
谢萦二人跟着一起上了车,人群闹闹哄哄地散开的时候,还听到后面有人在嘀咕:“报警了吗?这得报警了吧!”
一到诊所,欣辰吐得更加厉害,到最后胃里已经开始反酸水,扶着洗手台干呕,人也接近虚脱了。
其他几个倒霉蛋情况也差不多,更严重的已经苦着脸在一边挂水。
大家之前都是一起玩的伙伴,谢萦和方柠放心不下,索性就在诊所一起陪着。她们本来还想问问情况,可这几个人吐得话都说不出来,也只好作罢。
古镇以旅游业为生,把一桌游客吃进医院多少算个大事。挂水挂了两个多小时,几个民警和大排档老板一起来了诊所。
结合他们的血常规化验单,还有初步调查结果,民警得出的结论是——吃多了。
方柠激动道:“什么?他们几个都这样了,你说是吃多了?!”
民警看起来也有点不可思议,但:“确实是吃得太多了。”
……从血常规化验结果来看,的确不是食物中毒。
不过这事的佐证其实相当直接,普普通通的烧烤大排档,人均六七十就能吃饱,结果欣辰她们四个人居然花了接近一千五百块,而且把点的东西全部吃光了。
大排档上还是手写记账,民警把那几页账单也一起拿来了,还拍了他们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做佐证。
欣辰她们四个人,连最普通的羊肉串都是五十串五十串地点,光啤酒就喝了四箱。
有个人本来就有点胃溃疡症状,这下暴饮暴食,直接胃穿孔了,只能送县医院。
民警简单讲完,又表示为了谨慎起见,还是会把食物送去做化验的,如果是食物中毒,肯定会还游客一个公道。
“姑娘,你看这事真不怨我啊,我当时都劝你们别点那么多了,你们全给吃了……”大排档老板搓着手,一脸沉冤得雪的表情。
毕竟是在他们摊子上吃出的事,出于人道主义,老板还是给他们把诊所的医药费缴了。
一行人闹闹哄哄地走了,晚上八点多,诊所也寂静下来,值班的护士出去了,只剩下几个还在挂点滴的病人。方柠有点纳闷地问欣辰:“你们怎么吃了这么多啊?这得是饿成什么样了啊?他家东西有那么好吃吗?”
毕竟暴食的时间短,强行催吐之后又休息了几个小时,欣辰已经恢复了不少。
她苦着脸,有点困惑,细声细气道:“我也不知道,吃的时候没觉得点了这么多呀……”
另一个人帮腔道:“对啊,当时根本没觉得,就是吃完了再点……老陈吐血的时候,给我也吓坏了,结果一站起来才觉得胃撑得特难受。”
又有人小声说:“老陈不会有事吧?咱们明天打个电话去县医院问问……”
几个倒霉蛋絮絮说着话,方柠找了几条毯子来给他们披上,准备叫谢萦一起回去睡觉的时候,才发现她正站在窗前,已经看了手里的手机很久。
方柠招呼道:“小萦,你干什么呢?走啦。”
谢萦如梦初醒地抬起头。
那一刻她脸上的表情相当严肃,方柠几乎疑心自己是看错了,因为她很快又恢复到了平时的笑脸,应声一起走出了诊所。
两个女孩沿着街走向客栈,方柠感慨道:“哎,欣辰她们也真够倒霉的,本来明天就该返程了,今天出事,火车票都不知道来不来得及改签了。”
谢萦嗯了一声,方柠又自言自语道:“这趟来古镇,咱们庙都没少拜,她们还到处打卡呢,不过该倒霉还是倒霉啊,你说我们要不之后还是信星座算了……”
身边的女生一直没出声,直到客栈就在眼前,谢萦忽然低声问道:“柠柠,你知道林建凯去哪儿了吗?”
那个在古镇上萍水相逢的男生,自称有急事途中离队之后,也就再也没回来过。
方柠想了想,说:“应该回学校去了吧?毕竟假期马上就结束了。”
月色下,谢萦幅度很小地摇了摇头,用极轻极轻的声音说:“我觉得他没有。”
方柠没听见她的自言自语,谢萦微微低头,目光落在自己的手机屏幕上。
一起玩桌游的时候,大家彼此都留过手机号码。
半个小时前,她给林建凯发了一条短信。
【建凯,真对不起,你借给我的耳机,我忘记还给你了哎,该怎么给你寄回去呢?】
对面回信很快,发来了一个大学宿舍的地址,又很诚恳地感谢了她。
可是林建凯从来没有借过她耳机。
那只耳机盒,是他离开之后,她趁着前台不注意,自己从他书包里偷出来的。
不过几天之前的事,他的记性会差到这种程度吗?
他有什么事急成这样,连回古镇再出发都等不及?他当时又为什么要去吃佛像前的香灰?
少女的手指捏紧了衣袋里那只皱皱巴巴的纸元宝,慢慢把它撕成碎片,脸色慢慢阴沉了下来。
*
找个借口单独溜出去不算难,谢萦信口胡诌了一个理由,说要出去一趟。今天折腾到这么晚,方柠也已经累了,只嘱咐她早点回来,便去休息了。
九点钟,谢萦独自站在了古镇的街道上。
时值秋初,白天天气还有些炎热,到了晚上凉爽下来反而变得宜人。
时间确实已经有些晚了,街上游人还不少,可除了音乐酒吧和大排档,其他店铺大多已经歇业,谢萦转了好几条街,才勉强凑齐了自己需要的东西。
好在她要找的人还在原地。
算命大爷就坐在一棵大柳树下,面前放着一筐杏,面前立了块纸板:农家杏,包甜。
谢萦停在他面前,大爷一眼认出了她,乐了:“丫头,又是你啊。”
少女没理他,径自在他杏筐边上蹲下,不冷不热道:“大爷,骗人不好吧?”
人品受到质疑,大爷十分激愤,顿时反驳:“我怎么骗人了?我都没给你算命啊!我骗你啥了?”
谢萦从他筐里捡了个杏,一掰两半,递给他一半。“你还好意思说?你这杏多酸啊,你自己看看能吃吗?”
大爷接过杏,不情不愿地咬了一口,淳朴的表情瞬间扭曲了。
两人大眼瞪小眼片刻,大爷争辩的声音顿时小了不少:“这杏没熟呢,你在家放两天它就甜了……”
谢萦看着他垂死挣扎的表情,扑哧一声乐了,也没再多追究,只道:“大爷,今晚陪我走一趟呗。”
这回换大爷爱答不理了:“干嘛啊,你也不看看今儿晚上都几点了?”
少女平静道:“就是今晚,过了今晚还来得及吗?你们镇上有东西在作怪,你不知道?”
直愣愣对视了片刻,大爷分了她半张报纸,两人席地而坐。
另外半只杏谢萦实在是吃不下去,只好捏在手里,又捡了根树枝。
“这事多少有点复杂,我也不知道咱俩路数一不一样,我将就着说,大爷你将就着听。”她用树枝点了点地面。
现存于世的鬼怪凶煞,基本都服从一个规则——越强的,越讲理。
当然,这个“理”指的肯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冤有头债有主,而是它们自己的行事原则。这个原则在常人看来可能相当匪夷所思,但绝对是有迹可循的。
也就是说,真有害人力量的东西,不会真毫无缘故地随便抓个路人来害。
比如三台村的那只面具,它自认为是一张傩戏面具,面具自然要戴在演员的脸上。
傩面缠上了小旭这个宿主,直到把他闷得濒死都没有离开,哪怕和这个奄奄一息的男孩相比,其他近在咫尺的身体更加健壮、更加血气旺盛——因为小旭才是打开五斗柜、取用了它的“演员”。
反过来说,真的想冲到大马路上随机杀人的东西,往往没那个能耐。
新横死的鬼魂满腔怨气,六亲不认,要是给他们递把刀,是真的会逮谁捅谁。可人类魂魄离体的时候脆弱无比,天生火晒晒都能化得差不多,连吓人都做不到,更别说杀人了。
“现在我有一群驴友,在古镇上玩了几天之后,其中一个突然吃起了炉子里的香灰,另一些人暴饮暴食,到胃穿孔吐血之前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。”
谢萦在地上画了一个圈,里面打个问号。“不管他们撞的到底是什么邪,能让人这样,这东西肯定是真有点能耐的,对吧?这群人只在古镇上待了六天不到,反应就这么快、这么剧烈。有这种能耐的东西,要是这么容易被惹上,早就该把这个镇子杀绝种了。”
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,你随便在哪座城市里走,可能会在路边看到流浪猫、流浪狗,但肯定不会看到一头野生黑熊在街上乱晃。
“所以,他们撞上这东西绝对不是偶然,这背后一定有人在计划。有人把他们引到了那东西面前,这和把鸡骗到黑熊的笼子里差不多。”
谢萦举起两根手指,“要么,熊是这人养的;要么,就是这个人希望熊吃鸡吃饱了,就不会惦记着吃人了。你觉得是哪个?”
大爷瞪着她,一点也没有接话的意思。
唯一的听众不配合,谢萦只好用树枝点了点地面,自己发表总结陈词:“我认为是后者,这是有人在‘讨替’。”
“讨替”,这种源远流长的习俗,最早出现在哪里已经不可考。
早先在乡村,有人身染重病的时候,家人请来法师给他祛邪,就会剪一个纸人出来,画上眼、耳、鼻,在胸口写上病人的名字,再烧掉。
这张纸人就是病人的替身,烧掉纸人,一切灾厄和业力就由替身来承担了。纸人不画嘴,就是怕它到了阴间开口说话,泄露出冒名顶替的秘密。
——然而,纸人只是薄薄一张莎草,能承受的孽力有限,当然比不过血肉之躯。
最好的替身,自然是活人。
有些迷信的地方,会把病人喝过的中药渣倒在大马路上,认为踩过那些药渣的路人会分担走病人的病痛。志怪传说里就更多种多样了,说溺死鬼会在水面上变出美景,引路人驻足,人看得出神的时候,溺死鬼猛地一拉他的腿,那个人就也被拽下水淹死了。
在某个人出于恶意的引导之下,一群来自五湖四海、彼此之间毫无关联的驴友们,一无所知地当了一回替死鬼。
吃香灰和暴食到胃穿孔,形式上不同,其实本质上差不多,都是在无意识地往嘴里塞人的肠胃根本承受不了的东西。
谢萦在这方面的阅历算不上多丰富,不过想明白这事倒也不难。今天晚上,站在诊所窗前沉思的时候,她唯一还有点疑惑的就是,自己之前怎么会没有发现呢?
几天前用地生火去照林建凯的物品时,她什么也没有看见,于是也就没有追究下去。
不过,再想想这几天的所见所闻,那个答案似乎就已经呼之欲出了。
——因为,找替死鬼的人采用了一种聪明到堪称恶毒的方式。
人与人间的业力转移是很难的,因为两者都是一样的血肉之躯,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,那么一个人的灾祸,有什么资格让另一个人来承担?
而人和神佛则不然。
人与神佛并不平等,人拜祭神佛时,实则是在两者间形成了一个无形的契约。神佛赐财赐福,信徒予取予求。
有人把什么东西藏在了一座佛像的躯壳里面,又骗外来的游客们去拜那座佛像,让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完成了仪式。
行其事,就能受其酬,游客们成为了信徒,藏在佛像里的东西就可以对他们施加影响——可它赐下的并非福禄,而是凶煞业力。
就这样,游客们虽然事实意义上成为了替死鬼,可这不是邪煞伤人,而是神佛所赐。披着这样一层外壳,自然不会留下寻常“讨替”的痕迹,所以那时在地火之下,谢萦什么也看不出来。
欣辰她们今晚发作得这么厉害,不但因为她们是最早去打卡的一批人,也因为她们至今都还停留在古镇上。
——古镇是一个人造景区,面积并不大,大多数游客并不会在这里待太久,只是一日或者两日游,像她们这样待了六七天的,少之又少。
那些欢天喜地地打完卡领了奖金的游客,等到他们发作起来的时候,极有可能已经不在古镇上了。
回到家乡之后,如果他们因为暴饮暴食而出了事,只会觉得是饭店、是自己的问题,根本不会有人疑心到几日前,在千里之外随便拜过的一处荒山野庙。
“就这样,他们家还不放心。”谢萦用树枝戳了戳地面,“就他们办的那个什么打卡活动,说是打满五处就可以。古镇有两个寺庙,这两个是正经景点,我也去过,肯定是没问题的。那还剩下三个,游客们就得去找一些野庙。我猜他们肯定在附近踩过点,能找到的野庙比三个要多一些,把佛像放在其中一个里面,这样打卡的游客里面也只有一部分人会去,这样就不会让所有人都出事,避免引起注意。”
晚上在微博翻的时候,从tag里出现的照片来看,游客们发掘出来的庙的确有接近十个。每个人的路线不一样,但从帖子总数来看,在那座佛像前打过卡的人,起码也得有几百个。
替死鬼规模如此之大,业力分散到如此程度,都能让欣辰他们吐成这个样子,可见那东西该有多么凶毒——而把一无所知的游客们骗到它面前的寰东集团,给每个人的报酬是五百块。
少女思来想去,只好简明扼要地总结道:“我操,真是贱人!”
骂完之后,谢萦把树枝一扔,拍了拍手。
“听懂了吧?就这么回事。”
没想到大爷不但没同仇敌忾一起骂人,反而瞅着她:“这事和我有什么关系?我又没打过那个什么卡,他害了谁谁去找嘛。”
谢萦一掀眼皮:“让谁啊?那群人现在都在医院挂水呢,吐得腰都直不起来,什么时候能站起来都不好说。”
大爷这下手摆得简直快要摇出了重影,拒绝之意溢于言表。
谢萦不可置信:“不是你当时告诉我这地方水浅王八多,让我多加小心的吗?我还以为你挺热心呢!”
“那能一样吗?”大爷挠了挠头,看谢萦瞪着他的表情,又补了一句:“我是知道咱镇上有股戾气横冲乱撞,可我哪知道那是什么东西?丫头,你看着是个能耐人,你都说那东西凶得吓人,我老头子才多少道行啊,我去对付?我还想多活两年呢。”
谢萦这才明白他误会了什么:“哎呀,你早说啊,我还能让你对付?我就是想让你把我送过去,那地方离得远,我要是自己会开车就用不着你了。”
大爷脑筋转得极快:“那你叫我干嘛,你叫个出租啊!”
少女微抬眉梢:“这种事,把普通人带进去干嘛,万一给人家吓着了多不好。”
两人又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片刻,大爷放软了语气:“哎,丫头,我也知道你是个本事人,你这一套一套的……都快把我说晕了,虽然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有多大本事,但这事吧,咱们还是从长计议,是不是,起码得找个岁数大点靠得住的……”
“你当我愿意大晚上不睡觉在这熬夜啊?再拖下去,吐进医院的就不止这几个人了。”谢萦又把树枝捡了回来,指了指天空。
她的年纪长相,原本无论如何也不是能“使人信服”的类型,可大爷看了她半天,最后一咬牙:“八千,给八千我就干。”
谢萦瞧着他,一下子乐了。
“八千?看不起谁呢,我给你一万美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