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
沈若墨思索片刻,说道:“其实杨云亭的奶奶可能看到什么了,她虽然病得很厉害,基本不能正常说话。但是那天警察问她时,她不停在说‘猫,猫,猫’”
黄宣仪插嘴道:“这是什么意思?是说猫女是凶手吗?还是说动手的是极端猫咪爱好者?”
“算了。”宋归宜叹口气,“这种证词有和没有都一样,都做不存在吧。还是关注案子本身的线索吧,你去问一下,当初有几个同学拿到了她家的钥匙。”
“不用问了,如果我没记错,有五个人,都是她最好的朋友。”
“什么鬼?用最高级的时候,数量都限定在一个。这姐姐怎么回事,最好的朋友弄出来五个人,还和散财童子一样见人就发钥匙。你们女生都这样?”说着,宋归宜试探性瞥向另两位。
黎素道:“别看我,我只有朋友,但没有最好的朋友。”
黄宣仪接口道:“我有最好的朋友,不过她谈恋爱了,最近不和我一起玩了。”
沈若墨微笑,“杨云亭就是这样的人,她很容易喜欢上别人,也善于和别人交朋友。她对每个朋友都是真心的,一视同仁。”
宋归宜冷哼一声,“直到她的一个朋友干掉了她。”
今日的外出郊游便到此为止了,黄宣仪由沈若墨送回家。宋归宜则照旧上黎素的车,黎素坐上驾驶位,突然朝着宋归宜伸手,露出个孩子般坏笑,“给我吧。”
宋归宜别开眼睛装傻,“你指的是什么?”
“我是说你把礼物给我吧。”
“谁说我给你买礼物了?”
“我有看到你把一个小盒子揣腰包里。你一路上都犹豫来犹豫去,一直在偷瞄我。不好意思送我吗?”
宋归宜撅嘴,瓮声瓮气道:“不是礼物,是石灰粉,我准备趁你不备就用石灰撒你眼睛。”他每次害羞,耳朵都会发红,只是平时长发挡住了,这两天因为拔牙浮肿不方便洗脸,把头发梳得整齐,露出来的耳朵通红。
黎素笑意更浓,嘴角荡出淡淡梨涡,“真的,那拿出来看看。”
宋归宜不情不愿,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盒子,用丝带绑着。拆开后里面是一对玳瑁的发夹,颜色很衬黎素新染的棕发,他果然还是在意的。
黎素谢过他,直接别在头发上,“好看吗?我发现你很喜欢玳瑁,你的太阳眼镜也是玳瑁的。”
宋归宜恶声恶气道:“是啊,我吃王八,养王八,戴的眼镜是王八,终于看上个王八蛋。一个完美的逻辑闭环。就祝你和王八一样长命百岁吧。不客气。”
晚饭前,宋归宜收到了沈若墨发来的照片,是一张校园里的合影。他圈出了其中六个,分别写上名字,并详细介绍了一番。
杨云亭在第一排,个子娇小,长发梳成马尾,意气风发。她对着镜头咧开嘴笑,微微昂起下巴。宋归宜留神多看了她几眼,琢磨出了熟悉感,直鼻鹅蛋脸,她和黎素长得有点像。但黎素的眼睛偏长,暗示以妩媚,杨云亭则是小狗似的圆眼睛。所以沈若墨请他来帮忙才扭扭捏捏的,大概是不想让人知道这点。宋归宜给黎素看了照片,她耸耸肩,很无所谓,“这也没什么,他实在是想太多了,人的口味就是很固定的,总会喜欢相似的长相。她看着比我活泼。”
宋归宜点头,“她看着像是你和小黄加起来,除以二。”
照片中剩下的几位便是嫌疑人了,宋归宜很费力记着她们的名字。第二排有一位很醒目,不是因为漂亮,而是实在一脸丧气。是个短发女孩,很不擅长面对镜头的样子,眼睛半闭着,头也有些歪。她叫沈容竹。
沈容竹在学生时代沉默寡言,为人内向,体育成绩很差,但是文采很好,作文获过市里的一等奖,是学生时代较常见的小规模才女。但这种才气不能当饭吃,高三那年,她的父亲因为贪污坐牢,她高考失利。之后她复读了一年,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师范。她毕业后就和同学断了联系,四年前她在家里自杀。
第二排中间的是位大小姐,叫王宣飞。所有女生里只有她把头发披着,拨到一边。她很白,漂亮里带着一副理所当然,露出的手臂丰润,下巴倒是滴溜溜一个尖,眼睛微微眯着,神情似乎很不耐烦。
王宣飞家里确实有钱,家长会母亲都是开宾利来的,但是她有个小九岁的弟弟,家产没多少是为她准备的。她性格骄纵,一言不合就会当场发作,做的不少事基本算是校园霸凌了。她同杨云亭关系不好,两人同在音乐剧社团,总是争论不休。不知道为什么,杨云亭还是把钥匙给她了,虽然之后她们又闹翻了,王宣飞当众把钥匙还回去了。有传言称,王宣飞在更衣室里扇过杨云亭一耳光。
站在王宣飞身边的人就相形见绌了。她的刘海很厚重,肤色也黑黄,左手抱着右肩,神色拘谨。她的名字和打扮一样带土气,叫邓娟。
邓娟是王宣飞的主要霸凌对象。她不是本地人,普通话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,父母为了让她在大城市求学费尽心思。她是住校生,为了节省时间学习,一周只洗头一次。一次她的头皮屑落在后桌的王宣飞书上,王宣飞就开始带头孤立她,当面嘲笑她是乡下村姑。杨云亭就是在这种情况下,主动和她交好,把她带进自己的交友圈。
第三排左侧有一位高得鹤立鸡群,脸庞是中性化的清秀,头发剪得很短,愈发显得脖子修长,身材高挑。她叫许捷,如果是她的话,一个人扛走杨云亭倒不是问题。许捷是学校篮球队,沈若墨对她不熟,只知道不少女同学拿她当男生看。她有收到过情书。